毕业生离校校园卡处理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16-06-10
供稿部门:信息技术中心
供稿人:ru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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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毕业生无需个人到ITS办理校园卡注销手续。
二、 毕业生校园卡统一注销日期为每年7月10日。校园卡的消费余额(饭卡及网费)退款通过银行划入毕业生银行卡户,7月31日前请勿注销个人银行卡。需要提前注销个人银行卡户的校园卡持卡人,可将校园卡内金额自行消费完结,学校不再办理校园卡与银行卡户的消费余额退款手续。
三、 留校工作、升学、延期毕业的毕业生暂不注销校园卡。新学期开始后办理新卡或延期手续。
四、 校园卡中水消费金额不受卡片注销限制,不办理余额退款业务。请持卡人自行将其消费完结。
五、 校园卡不办理退卡手续。请毕业生自行保管,返校时可凭校园卡办理成绩单及相关业务查询服务。
六、 ITS服务时间:8:00—20:00(每周三上午8:00—12:00不受理个人业务);服务电话:62516251。
信息技术中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