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正式执行校园网上网资费政策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7-14
供稿部门:微人大
供稿人:微人大
阅读次数:
全体校园网用户:
我校自2014年8月1日起开始试行新的校园网资费政策,经近一年时间检验,总体运行平稳,得到了校内用户的普遍认可,并在北京高校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。根据我校校园网的资源现状以及试运行的基本情况,结合相关数据分析,信息技术中心对试行的资费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,并相应修改了《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网络收费办法》,经报校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批准,确定于2015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一:中国人民大学校园网网络收费办法
为了优化校园网服务,引导用户合理使用校园网出口资源,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和管理服务,结合我校校园网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计费周期
按自然月固定计费周期结算,起始时间为每月1日的凌晨00:00,结束时间为月底最后一天24:00,系统从用户账号余额中实时扣除每次的上网费用。
二、收费方式
所有用户均采用预付费方式缴纳费用,用户可随时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账户余额。用户上网过程中认证计费系统实时检查用户可用流量(由本人设定的消费保护值决定),可用流量为0时用户不能访问校外资源。
三、缴费办法
1、校内用户可使用本人校园卡在校园内的“资讯通”上自助缴费或者在校内指定商铺购买充值卡后充值。
2、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用户错缴上网费用,可以在正式离校后申请退费,系统退还上网费用通过“微人大”系统进行,费用直接退还本人银行卡(注明为认证计费系统退费);用户账号注销时,退费工作由信息技术中心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完成。
3、访客可以在校内指定商铺购买充值卡后自行充值。
四、资费标准
1、学生用户
20G以下1元/G,超出20G部分按照2元/G的费率计费,本人可以设定“消费保护”来控制本月的消费上限,本月的消费上限若不做修改则默认为下个月的消费上限。全日制在校生每月可以获得10G的免费流量。
2、教职工用户
20G以下1元/G,超出20G部分按照2元/G的费率计费,本人可以设定“消费保护”来控制本月的消费上限,本月的消费上限若不做修改则默认为下个月的消费上限。事业编、劳务派遣或返聘职工每月可以获得15G的免费流量。
3、留学生、交换生、各类短期学生等统一按照学生用户的资费标准收取,没有免费流量。
4、访问学者用户执行本校教工用户资费标准,没有免费流量。
5、手机注册用户,按照2元/G的计费,首次注册成功赠送500M免费流量。
6、赠送免费流量最高限额50G,即月初帐户内剩余流量超过50G,当月将不赠送流量,若不足50G,赠送后总量不超过50G。
7、因特殊教学科研需要增加额外流量,可由相关单位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,审核后酌情按月统一发放。
五、其他说明
1、以上流量均指入流量,出流量不计费。
2、用户使用无线校园网产生的流量与有线网流量合并计算,无线网流量不再单独计费。
3、具有“微人大”账户的所有常驻用户使用“微人大”账户认证计费,没有“微人大”账户的临时用户可以手机号注册访客账户认证计费。
4、各类学生和教工用户可以最多3台终端同时在线使用,同一账号多个终端同时登录产生的费用合并计算。
5、本办法中所指1G="1000M,1M=1000K,1K=1000B,1B=8bit。
6、用户账户注销后,该用户的数据清单保留6个月,以备查阅。
附二:收费办法调整解读
一、赠送流量的上限调整为50G,以避免部分长期不在校用户流量过剩,促发账户出借或者出售行为。
二、通过手机号注册的访客账户不适用阶梯费率,统一按照2元/G计费,以避免访客过度占用学校网络资源。
信息技术中心
2015年7月13日